客車之載運,應依下列規定:一、載運乘客不得超過核定之人數。但公共汽車於尖峰時刻載重未超過核 定總重量者,不在此限。二、拒載患有傳染、瘋狂病及攜有惡臭物品之乘客。三、計程車不得任意拒載乘客或故意繞道行駛。四、計程車在設有停車上客處標誌之路段,應在指定之上客處搭載乘客, 不得沿途攬載。
申請汽車駕駛執照考驗,不依規定或利用不正當手段報名參加應考者,其 考試資格應予取銷,已考領駕駛執照者無效,由公路監理機關註銷並追繳 之。 託人代考者,取銷報考人之考試資格,報考人及代考人如已領有駕駛執照 者,由公路監理機關吊銷其駕駛執照,並註銷之。 報考人及代考人均自查獲之日起五...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